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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典型违法行为警示——内幕交易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3-10-18 13:46:13    文字:【】【】【
摘要:证券市场典型违法行为警示——内幕交易(主管q+83670629 Skype号live:.cid.a0aac7b1fef6d741)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集团创立于2008年,形成商业地产、高级酒店、文化旅游和休闲娱乐四大核心产业。现已发展成为拥有总资产150多亿元的商业帝国!

  天选团队天选内幕信息是指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且尚未公开的信息,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违法行为。内幕交易破坏证券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扰乱证券交易秩序,践踏市场诚信原则,损害投资者利益,社会危害性严重。任何人、任何方式利用或泄露内幕信息,都有可能触碰法律红线,构成违法犯罪,受到严厉追责。目前,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内幕交易多发领域,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防范内幕交易行为。

  例如,2017年8月份,某上市公司公告收购某网络技术公司全部股权,该事项构成2005年《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上述内幕信息公开前,多名人员实施内幕交易。其中,内幕信息知情人徐某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建议他人买卖该公司股票;内幕信息知情人唐某作为参与重组事项的券商工作人员,利用配资资金和24个配资账户买入该公司股票94461.2万元,亏损5251.48万元;尤某、秦某等人通过徐某获知内幕信息后,分别买入该公司股票399.86万元和5017.89万元,交易均亏损。最终,证监会于2022年5月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上述人员均分别处以60万元顶格罚款,并对唐某作出10年市场禁入决定。

  又如,2020年初,某上市公司拟分拆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该事项属于2019年《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上述内幕信息公开前,上市公司监事陈某在因工作原因知悉内幕信息后,立即与吴某微信联络并提供资金160万元,由吴某操作账户交易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获利58.7万元。同时,吴某在与陈某联络接触后,利用个人资金60余万元买入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获利22.4万元。最终,天津证监局于2021年8月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陈某、吴某共同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合计176.3万元罚款,对吴某个人内幕交易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合计44.8万元。

  证券市场投资者要擦亮眼睛,树立守法意识,坚持理性投资,不要轻信所谓“内幕信息”,更不要打探、传播和利用内幕信息,要坚决抵制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秩序。(天津证监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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